税务信息和报告
假售回购的实施在于推迟纳税人在短期内卖出并买入同样的或等值股票而引起的损失。股票或证券的卖出被当作“假售回购”的条件是如果一个交易者在亏损的情况下卖出股票或证券,然后在61天回购期间内买回这些股票或证券,61天的日历天包括卖出前的30天和卖出这一天和卖出后30天。
虽然出售损失被推迟了,损失金额将被加到假售回购期间所购买的股票(“替代股票”)的成本基础上。当卖出替代股票时,推迟的损失会包括在替换股票的收益或损失的计算中。另外,原有股票的持有期被用来当做新买回股票或证券的持有期。
假售回购规则适用于因卖空、证券期权和证券期货而引发的损失。不适用于商品合约或外汇货币的损失。
假售回购和活动报告
根据IRS要求,盈透证券将所有1099-合规账户的假售回购包含在其每日、每月和每年的报表中。注意,年末可能有时间差影响年度报表。
从2011年开始,于2011年1月1日后因买入和卖出证券的假售回购行为而推迟的损失会上报给IRS。请参考1099B报告和8949表格获取更多信息。
下面例子显示的一系列交易的不同之处在于最后交易的日期不同。 其中一个交易触发了假售回购,而另一个则没有。这个例子也演示了推迟的损失是如何加到新买进的替换股票的成本基础上的。
注:
国税局203公告通知:这些说明仅为提供信息的目的,并无意提供税务咨询以作为避免任何联邦、州、地方或其它税务法规或规章之下的处罚,且并非解决有利于您的税务问题。